关于在我院各小班中设立大学生安全委员的通知


2024年03月12日 




全院各小班:

       为贯彻落实我院安全责任机制,完善我院安全防控体系,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结合班级规范化建设要求,在全院本科生班级委员会中设立大学生安全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委员工作职责:

      1、学习并宣传国家和学校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有关安全部门开展的业务能力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文件解读,引导和带领班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面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2、按照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协助学院和班主任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班级同学人身、财产、饮食、治安、消防、交通、用电等方面安全意识,防范溺水、火灾、盗窃、传销、电信诈骗、非法网贷和其它意外伤害,积极组织班级同学参加消防逃生疏散演练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3、在学院、班主任指导下,开展班级学生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如学生在校情况、在外住宿、寝室安全等),遇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

       4、积极做好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安全相关工作。

二、安全委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无违纪行为。

2、热心安全工作,心系国防建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3、沟通表达能力强,在班级同学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工作要求

1、各班在推选前应对大学生安全委员岗位职责进行宣传和说明,指导班级规范有序组织推选工作。

2、大学生安全委员参照学院班级学生干部选用办法产生,每班1名(可兼任)。

3、请各班于3月15日12点前发到2822357926@qq.com

4、未尽事宜,学院将另行通知。

 附件:安全委员信息统计表.xlsx


金沙js6038党委办公室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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